“出租微信加我,长期有效”、“高价收微信,不想卖的可以租,一天180元”……近期,一些朋友圈、微信群里出现了类似“广告”。“新华视点”记者调查发现,一些人贪图小利,把自己的微信号出租给别人,这些微信号大多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诈骗、洗钱等犯罪活动。(8月4日《北京青年报》)
在一些用户看来,微信号原本就是免费注册的,出租微信号既可以轻松获利,又没有什么风险。即使微信号拿不回来了,大不了重新注册一个就是。这种天真的想法是要不得的。
用户出租微信号,不仅面临微信账号丢失、个人信息泄露、账号资金被盗等风险,更可能因账号被他人利用从事违法行为,导致用户本人承担法律责任。无利不起早,不法分子之所以出钱租用微信号,看中的就是微信号的朋友圈资源、支付功能等可以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。这些租来的微信号主要用来发布虚假广告、色情和赌博信息等,或者把赃款分散成小额资金转移,以躲避反洗钱平台的监测。